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垦利县地处黄河三角洲顶端,胜利油田腹地,隶属东营市,辖5镇、2乡、2个办事处,333个村,21.5万人,版图面积2204平方公里,是黄河入海口之地,黄河三角洲国家自然生态保护区所在地。垦利县地处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,光热资源充足,四季分明,年均气温12.1℃,年均降水量556.1毫米,雨热同季,有利于农作物生长。县域土地广阔,有耕地44.05万亩、林地11.89万亩、牧草地29.43万亩、尚未开发的荒草及盐碱地66.7万亩、黄河滩地13.9万亩和沿海滩涂52万亩。另外,黄河年均淤积造陆4万亩,是垦利县再生土地资源。黄河纵贯全境110多公里,年均入境水量458.1亿立方米,是全县主要淡水资源。